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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升级版”实施“满月”

深圳出口企业享关税减免1.6亿元

来源:羊城区域     2019年09月24日        版次:ZA17    作者:宋王群、甘梦竹、马筱玉

    

  羊城晚报讯 记者宋王群,通讯员甘梦竹、马筱玉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定的议定书》(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升级版”)自8月20日正式生效实施一个月以来,深圳海关为深圳出口企业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1.2万份,签证货值为人民币31.3亿元,获关税减免约1.6亿元,促进了深圳医疗器械、电器、家具、玩具等优质产品出口销往东盟国家,助力深圳进出口企业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

  据了解,中国-东盟自贸区是目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东盟已成为我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升级版”证书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便利,首先,中国制造商可以直接申请新版原产地证书,其次,申报货物项数不再受20项的数量限制,另外,原产地规则更为细化,设置五个原产地标准以便于企业申报,此外,发票栏可选填出口方发票号或第三方发票号,简化了操作程序,提高了通关效率。

  为进一步扩大政策红利覆盖面, 深圳海关“点面结合”加大宣传力度,举办企业政策宣讲会,面向百余家出口企业深度解读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升级版”关税优惠政策,开展面对面辅导,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精准讲解原产地规则及证书填制规范,及时为企业解惑答疑,全面提高政策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