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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比“单位参保”领的养老金少?

深圳市人社局辟谣:不存在!

来源:羊城区域     2019年10月10日        版次:ZA13    作者:沈婷婷

    

  羊城晚报讯 记者沈婷婷报道:“个人参保没有在单位参保划算,个人参保退休时领到的养老金要少。”针对网上此类传言,10月9日,记者获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个人参保和单位参保,退休时养老金的计发公式都一样;在缴费基数等条件一致的前提下,不存在企业参保比个人参保更划算的情况。大家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参保形式。”

  那么,哪些人员可以“个人参保”呢?据了解,具有深圳户籍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个人参保:一、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二、未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三、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其中含生育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则可自行选择以下3种参保形式:一、只参加养老保险;二、只参加一档医疗保险或二档医疗保险;三、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可选择一档或二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