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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根据广东省相关文件,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经人社部门审核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者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按规定条件发放,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据悉,在做好资金测算、开展民意调研的基础上,经江门市人民政府同意,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从市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1.58亿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支出。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分行、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广发银行江门分行、广东鹤山农村商业银行、鹤山珠江村镇银行、中国邮储银行江门分行和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等十家银行参与创业担保贷款合作,并在系列活动现场进行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