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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国内公民救助行为立法空白 老人摔倒扶不扶?这个话题一直备受争议。事件的处理不仅考验着人的良知与道德,更拷问着社会的公义与正气。 深圳公交师傅马爱平用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深圳巴士集团司机马爱平主动帮扶跌倒的陈老太,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并垫付了近2000元诊疗费用。结果陈老太及其家属反而称是马爱平开关车门操作不当导致其摔倒。3月17日晚,警方调取了事发地点的治安视频,视频显示的确是老人下车后自行跌倒。 “马师傅不仅扶起了摔倒的老人,更是扶起了深圳的爱心”,这是绝大多数深圳市民的心声。让人欣慰的是,陈老太的家人与马爱平一起到南山高新派出所,在民警见证下,陈老太家人归还了马爱平垫付的2000元钱并向他表示感谢,事件有了圆满结局。 在深圳这座城市里,人们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温暖着社会,提升了自己,获得了快乐和幸福,弘扬了城市的文明和风尚。 随着爱心之城建设不断走向纵深,深圳人清晰地认识到,助人行善不只是“良心活”,更是“技术活”,不仅考验人的道德,更考验城市的制度建设。近年来,深圳通过立法、奖励等多种方式手段,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当年,马爱平获得了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的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同时还得到5000元见义勇为奖励金。 事实上,早在2013年8月1日,被称为“好人法”的《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就正式实施了,这部法规是全国首部保护救助人权益的法规,全文仅10条,不足700字的“微条例”, 主要从无过错推定、举证责任、惩戒措施等方面保护好人权益,填补了国内公民救助行为立法的空白。 马爱平的出现并非偶然,因为深圳具备善人善行不断涌现的丰厚土壤,深圳人懂得“送人玫瑰 手有余香”,懂得“助人者为乐 行善者最美”,并一直践行着这些理念。连续举办11届的深圳关爱行动,为这片丰富土壤提供着源源不断的养分。 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让文明行得更远 据了解,深圳从1986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届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创建)成果奖评选表彰活动,表彰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文明市民(道德模范),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关注文明、建设文明。 深圳制定《深圳市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种荣誉称号动态管理,防止出现表彰后工作停滞不前甚至严重滑坡的现象。探索建立文明单位激励机制,通过加大激励力度,激发各单位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出台《深圳市道德模范礼遇和帮扶制度(试行)》,在入户办理、医疗服务、文化服务、基金帮扶、住房保障等方面,对各级道德模范给予礼遇和帮扶,激励市民的善行义举,营造“人人争做好人好事”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入户办理、医疗服务、文化服务、基金帮扶、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道德模范礼遇和帮扶,倡导“好人好报”“德者有得”,激励各类善行义举。 此外,定期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奖评选表彰活动,2018年9月,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隆重表彰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文明市民(道德模范),树立文明标杆,示范带动全市文明创建。 如同当年的“敢闯敢试、创新开拓”一样,“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助人精神已熔铸在深圳的城市品格之中,在创造财富的同时,曾被认为“人情冷漠、物欲横流”的深圳正蝶变成一座爱心之城。 助人者为乐,行善者最美。当一座城市与爱同行,当市民以德为邻,这座创造了速度、财富、传奇的城市,将以灿烂的微笑、温暖的臂膀、关爱的力量,赢得更为珍贵的尊重和敬仰,成为一座因为有爱而让人心向往之的城市。(沈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