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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佛山公安交警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个“买分卖分”犯罪团伙,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执法秩序。经缜密侦查,专案民警查明该犯罪团伙通过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等形式,违规处理交通违法300余宗的事实。8月6日,佛山公安交警部门成功对该团伙进行收网,抓获嫌疑人16名,现场缴获现金20余万元,扣押大量银行卡、涉案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作案工具一批,涉案资金100余万元。 11月6日,佛山公安交警部门对叶某“买分卖分”案进行收网,在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抓获冒顶驾驶员身份的蒙某和张某2人,再在某商场成功抓捕中介叶某。经调查,叶某长期在网上散播代办交通违法非法广告,从事代办中介非法活动。蒙某等2人在叶某授意下,约定以“180元1分”交易,前往违法处理大厅冒顶驾驶员处理交通违法,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 接下来,佛山交警将重点对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洗车场、修理厂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查,继续严查“买卖分”行为。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任何“买分卖分”都是违法行为,参与“买分卖分”的中介以及“买分卖分”的驾驶人、车主一经查实都将被追责,重则入刑。“买分卖分”行为一旦被交警部门查获,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并限制其办理驾驶证业务。 佛山交警提醒,交通违法处理是系统有记录的。“卖分”给别人,系统就会默认交通违法处理人是驾照所有人。也就是说,驾驶人如果在交通违法之外还造成了其它民事或刑事责任,那么“卖分”人很有可能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