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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推出便民举措

群众领失业金无须“每月跑腿”

来源:羊城区域     2019年11月27日        版次:ZXA13    栏目:    作者:钱瑜

  羊城晚报讯 记者钱瑜报道:打造“指尖”社保,办事“秒批”、群众办事“零跑腿”……11月26日,羊城晚报记者获悉,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创新服务便民举措,12月1日起将取消领取失业保险金群众的“每月跑腿”,推进失业金“畅通领、安全办”,珠海继深圳后成为省内第二个实现“零跑腿”的城市。

  目前,珠海市领取失业金人数约为6500人。以往申领失业金需提供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并需按月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签到手续。据珠海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12月1日以后,申领人无需再提供《就业创业证》,失业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后,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申领定期失业待遇,不是广东省户籍的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按《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在减少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取消在珠海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按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手续。社保中心负责人直言:“失业人员无需每月到社保中心签到,由社保中心进行大数据核查,符合发放资格条件的继续发放。”

  据悉,发放失业金的时间也同时调整。12月1日起,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从受理申请的次月起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的失业保险金。原已核定尚未领取的失业金顺延为次月发放,即2019年12月的失业金将在2020年1月初发放。

  在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的同时,珠海市失业保险经办实行告知承诺制。据了解,由申请人签订承诺书,申领非广东省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取消申请人提供户籍证明材料;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取消申请人出具死亡参保人无配偶、父母、子女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如作出不实承诺,将被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失信信息将在“信用中国”、人社门户网站等公示,并限制坐飞机、高铁、获得贷款授信等,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