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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今年5月份,曾某来到了新湖街道政法办求助,工作人员经过与曾某交谈,初步了解了情况。曾某于2003年入职深圳某有限公司,在该公司生产车间从事丝印工作,今年4月被公司无故辞退且没有任何补偿,曾某在与公司协商无果之后,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新湖街道政法办寻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了解基本情况后,第一时间告知曾某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材料,于当天受理了曾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曾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持续跟进案件进展,曾某对工作人员的热情帮助表示诚挚的谢意,特制一面锦旗赠予工作人员。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志愿者,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近年来,新湖街道法律援助办公室一直积极为需要法律援助且符合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也为全面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2019年新湖政法办法律援助办公室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宗,提供法律咨询600多宗,为贫困对象挽回经济损失约138.8万元。新湖政法办贯彻落实光明区“精准发力、爱心帮扶、法律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活动的号召,降低法律服务门槛,在应援尽援的基础上,适度放宽经济困难的审查标准,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低保户精准扶贫对象等重点援助对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使有法律援助需求的贫困户受援率达100%,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于木子 李春涛 甘永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