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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社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6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的部分,报销90%。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目前的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60万元,附加补充医疗保险与之无缝衔接。 2.恶性肿瘤参保人发生符合规定的抗肿瘤自费药累计1万元以上、30万元以内部分,报销90%; 投保年度内新确诊和复发的恶性肿瘤可各享受一次PET-CT检查项目补偿,报销比例为60%。这一部分重点保障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支付的高费用肿瘤自费药,且肿瘤自费药纳入的条件是生产药企对此有慈善赠药活动,慈善赠药与纳入附加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双重作用下,可以大大减轻恶性肿瘤患者的经济负担。目前,中国人寿珠海分公司共公布了18种可纳入报销的肿瘤自费药。 3.对住院医疗费用中符合规定的个人负担累计3万元以上、30万元以内部分,报销90%。 4.对首次确诊10种重大疾病的参保人予以2万元现金补贴。 (钱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