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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颁布,为国内首次对共享单车管理立法

市民违规最高可罚50元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1月08日        版次:ZXA17    作者:郑达

    

    

     市民扫码解锁路边的共享单车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郑达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能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但是乱投放、乱停放及破坏、盗窃共享单车的情况屡见不鲜,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公共安全秩序。近日,《珠海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从立法层面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和市民进行规范,保证共享单车的健康有序发展,珠海也成为我国首个对共享单车进行立法的城市。该办法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A. 各级政府将施行网格化管理

  《珠海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部分章节,共二十六条,对政府行政管理职责划分、停放点设置、管理措施、运营企业要求、用户禁止行为等进行规定。

  据悉,自2017年1月以来,摩拜公司首次向珠海市投放共享单车。截至2019年11月,在珠海的三家共享单车企业的单车备案投放量共计12万余辆,主要集中在香洲主城区,共计11万辆,占全市投放量的90%以上。

  “共享单车投放初期,因为缺乏管理措施和管理手段,导致共享单车乱象丛生。”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陈忠表示,早在2018年9月,香洲区共享单车办就制定出台了《珠海市香洲区共享单车配额管理办法》,对共享单车进行管理,成效显著,“自2018年以来,共收到市民关于共享单车投诉案件共计8021宗,结案8006宗,应该说目前珠海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是基本良好的”。

  “我们把之前好的制度固定下来,形成行之有效的办法去推行。”珠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凯表示,“《办法》规定,珠海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要坚持属地管理、企业负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原则。”

  李凯介绍,《办法》要求珠海各区政府对共享单车施行网格化管理,在辖区内划定停放点、禁停区域和路段,对划分的街区实施分级管控:“我们将街区划分为一到三级,一级街区每个品牌共享单车不超过30辆,二级多为一些大型商圈,每个品牌不超过60辆,三级目前仅有拱北口岸,人流量非常大,我们会综合考虑、协商处理。”此外,在举行重大活动或者遇到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办法》要求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制定专项方案,并根据交通管理的需要,及时调整共享单车分流、调度、投放方案。

  B. 用户违规将有损个人诚信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要承担什么样的义务?《办法》给出了答案。运营企业不仅要主动提供共享单车电子身份数据,配备相应的运维车辆和人员,还要按照区政府分级管理要求进行应急处置。此外,推出运营时需提前60天公示,退还用户押金和预付金、车辆全部回收。运营企业一旦违反《办法》,将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方案的要求,美团旗下摩拜单车珠海公关负责人符玲表示了支持,“我们也呼吁,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严格遵守总量调控原则,重视对投放车辆的精细化管理,不能再回到共享单车的无序投放时代,给城市管理带来障碍。监管的逐步跟进,也将让共享单车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发展。”

  “我们建立用户违规行政处罚与行业信用体系双管齐下的治理模式。”李凯表示,用户使用共享单车时不能乱停乱放、不能损坏或者盗窃、不能违反交通规则等。其中,如果用户违反了《办法》,将由城市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或处五十元以下的罚款。“五十元看起来不多,但是《办法》设置了与用户个人诚信挂钩的条款,后果可能比较严重。”李凯表示,对于用户的违规行为,运营企业可以采取降低用户用车信用评分、提高收费标准、逐次限制用车、销户等失信惩戒措施,并可开展本行业内的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