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交警对车主进行批评教育 |
1月14日14时许,禅城区公正路有5台小车在路上“排队”暂时停靠,而旁边就是书写挥春的店铺,其间还吸引了不少街坊围观。原来,几位车主并非购买挥春,而是请写春联的师傅在后挡风玻璃上即席挥毫,其中有3台小车已写上了“招财进宝”“大吉大利”“日进斗金”等金色文字。 “不要在车窗上写字,这样会影响驾车视线。”禅城交警发现后,立即对公正路、快子路一带在车窗写春联的行为进行劝止,并对车主和书写春联的师傅分别进行了教育提醒。交警介绍,虽然春联书写的地方是车辆的后挡风玻璃,但对驾驶员的驾车视线会造成一定的影响,降低安全系数。而在春节期间,自驾出行又是多数市民的首选,为了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因此交警才对该行为进行劝止。 对此,佛山交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对于类似在后挡风玻璃上涂写字体或粘贴广告,若对驾驶和行车视线造成阻碍,则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切勿跟风模仿,遵法、文明、安全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