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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东莞市政府发文要求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全力支持配合,足额安排符合列入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建设资金。对公办学校建设储备项目、预备项目,优先在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年度统筹预留资金中给予保障。属地政府、教育部门要提前做好资金筹集,优先足额落实公办中小学年度预算安排,保障镇属公办中小学建设项目资金需要。 另外,东莞市政府要求教育部门和各镇街(园区)强化师资配置,督促学校按规定的师生比配齐配足各学科教师。编制部门进一步做好事业编制挖潜创新,盘活用好现有事业编制资源,优先满足中小学教育需要,重点向承担教育改革任务学校、新建扩建学校倾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相关政策,加快推动编制外教师企业年金制度,确保教师队伍稳定性。财政部门保障学校人员经费供给,尤其在编制总量不足情况下积极保障编制外教师聘用经费,推动编制外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