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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2019年,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向顺德区发出乐从水厂、龙江水厂取水口迁建项目、西登水厂关停项目的市委书记市长环境保护督查令(即“佛山市委书记市长环保2号督查令”)。根据顺德区提交的解除申请,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 处理意见显示,顺德区委、区政府在接到督查令后,高度重视,克服困难,立行立改,加大资源投入,强化部门联动协调和现场督查,最终按期完成任务,目前,乐从水厂原取水许可证于2019年12月11日注销,并完成取水口管网的物理切断;龙江水厂原取水许可证于2020年1月8日注销,计划于4月底前对龙江取水口管网作物理切断;西登水厂于2019年12月12日正式关停,原取水许可证已于2020年1月8日注销并完成取水口管网的物理切断。 通知指出,对照督查令的验收要求“乐从水厂、龙江水厂原取水口正式停用,西登水厂正式关停”,顺德区基本完成督查令的要求,决定对该督查令予以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