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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洲国际会展中心 |
办展: 单届最高可补助500万元 意见稿明确了扶持对象、范围、条件及标准。对在潭洲会展举办的、承诺连续举办不少于三届、每届展期不低于三天、符合展览主题的展位面积占总展位面积比例70%(含)以上且每个馆标准展位不少于350个的展览项目,可根据不同展览面积获得相应补助,单届补助累计最多不超过500万元,补助总计不超过三届。 以工业专业类展览项目为例,单日展览面积达到1个馆(含)的工业专业类展览项目,每届补助30万元。此外,工业专业类展览项目展览面积每增加1个馆,增加补助30万元。展览主题符合佛山市工业产业发展规划中的特色支柱、传统优势或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单日展览面积达到3个馆,且本市登记注册企业参展的展位面积占总展位面积达25%以上的工业专业类展览项目为产地展:展览面积在3(含)-5个馆(含)的,增加补助50万元;展览面积在6个馆(含)-8个馆(含)的,增加补助100万元;展览面积在9个馆(含)以上的,增加补助200万元。 专业类展览项目上,单日展览面积达到1个馆(含)的专业类展览项目,每届补助20万元;专业类展览项目展览面积每增加1个馆,增加补助20万元;专业类展览项目日平均参观专业观众人数达到5000人以上的,按总参观人数每人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单届补助最多不超过20万元。专业类展览项目特装展位面积占总展位面积比例达60%以上的,补助10万元;达到80%以上的,补助30万元。 办会: 每届最高补助100万元 意见稿指出,符合佛山产业发展规划方向的国际性、国家级、专业类高端的会议活动,参会人数500人以上的,或参会人数200人以上、境外参会代表不少于三个国家和地区且人数占总参会人数20%以上的:由国际性组织、世界500强企业、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国家级科研学术机构、中国企业500强或中央企业举办的,按照实际投入费用(场租、住宿、搭建)的80%给予支持,每届补助不超过50万元;由上市企业、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省级科研学术机构或广东省企业100强举办的,按照实际投入费用(场租、住宿、搭建)的50%给予支持,每届补助不超过30万元。另外如果上述举办主体获得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认证并在三龙湾范围登记注册分支机构依法纳税的,一次性增加补助50万元。 根据资金管理和监督办法,专项资金按照“事前申请、事后奖补”原则,申请扶持的各类展览项目需在举办前90天、会议活动需在举办前30天向管委会会展局申请备案。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上述时间提前备案的,在办理备案时提供情况说明,可适度放宽。另外,实际扶持资金按备案情况和当年预算计划统筹安排,如超出预算计划滚动到下一年度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