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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明确,对区内A级旅游景区、规模以上旅行社、限额以上餐饮和住宿业、规模以上营业性电影院按政府规定如期开业的,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补贴。区内A级旅游景区、具有法人资格的旅行社、限额以上餐饮和住宿业、美食集聚区餐饮业的法人机构、营业性电影院、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按其2020年区级经济贡献的100%给予补贴。 自政策实施之日起至今年9月30日期间,禅城区内旅行社组织市外旅游团队(8人及以上)在禅城限额以上的酒店住宿1个晚上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次160元补贴,每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限额以上住宿业的法人机构,接待佛山市内外旅行社组织来禅旅游团队或者商务团队(8人及以上)住宿1个晚上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次1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禅城区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给予一次性3个月光纤费用补贴。其中仅开业补贴一项,即可扶持182家企业(住餐旅行业,即包括餐饮),补贴资金达1820万元。 据悉,本次实施细则所涉及的是规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所有能享受扶持资金的企业必须是达到上述条件而且在库的企业。企业具体名录以禅城区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禅城分厅(http://fsfczj.foshan.gov.cn)”就可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