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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发生后,市民政局成立市民政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一老一小”等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建立战时指挥体系。 深圳临时救助上限从12个月低保标准大幅提高至18个月低保标准;放宽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对在深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非户籍人员,由急难发生地民政部门或街道(镇)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发挥“兜底中的兜底”作用。特殊时期特事特办,民政部门通过采取全流程网上办理、容缺审批、将低保等救助业务审批权下放街道、低保等定期核查及续保时限自动延长至防疫期结束等有力措施,最大程度简化优化审批程序,便利困难群众快速拿到“救命钱”。截至目前,民政部门共给予18名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9.27万元;启动1月份971.85万元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惠及5.2万名低收入群众;157名低保户获直接延期,发放低保金等救助金19.9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