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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住建企业复工复产

龙岗出台16条 “撑企”措施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3月13日        版次:ZA14    作者:李薇、唐永国

     复工的龙岗建筑工地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为全面落实省、市、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近日发布了《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精准助力住房建设领域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出台16条措施,帮助辖区住房建设领域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全力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科学有效防控、平稳有序复工复产。该措施自3月7日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这16条措施的支持对象包括:已承租区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等单位或个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建筑业企业(含预拌混凝土企业);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房地产企业;燃气企业。

  16条措施包括:对疫情防控期间已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复工的“四上”建筑业企业,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疫情防控期间没有发生感染疫情事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2020年3月31日(含)前自查合格并复工的区管在监政府投资项目(不包含市管及小散工程),并经区相关主管部门检查防疫、安全工作到位的在建工地,按每个到岗工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建筑业企业补助,单个工地(或标段)补助总额最高10万元;工程项目建设中因应对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不可抗力情形等。(文/图 李薇 唐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