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继续稳妥、高效推进,深圳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实现试点后续工作顺利衔接过渡。2020年3月4日,经广东省医保局同意,深圳市试点期满后加入广东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采购联盟(以下简称省联盟)。2020年3月28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深圳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加入省联盟,进一步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25个通用名药品中选价格进一步下降。对比深圳市“4+7”试点时25个通用名的中选药品,本次深圳市加入省联盟后的25个中选药品(31个品规)平均降幅23%,最高降幅达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