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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507民初2267号 陈天树(公民身份号码440521197809172812)、章绵芸(公民身份号码440583 198112122827):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507民初22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粤0507民初624号 方耿杰(公民身份号码440582198708135198): 本院受理原告魏灿坤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民事诉讼举证须知、传票等应诉材料和(2020)粤0507民初62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粤0507民初291号 广州鹿角巷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海涛): 本院受理原告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罗新及你司仿冒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含合议庭组成人员)、民事诉讼举证须知、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九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粤0507民初358号 李克伟(公民身份号码440582198010152957)、屈敏(公民身份号码5137011 98104011120): 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与被告李克伟、屈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7月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粤0507民初690号 汕头市佳乡贸易有限公司(原名称汕头市河浦科盟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伟宣)、汕头市汇富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伟宣): 本院受理原告苏州慕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有关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7月3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粤0507民初2209号 广东鑫丰利印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邦林)、陈邦林(公民身份号码445121 198202233911)、洪少珍(公民身份号码440510198106010847):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507民初22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粤0507民初361号 钟列雄(公民身份号码440525196910034570)、文三女(公民身份号码44122 3197203110462): 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与被告钟列雄、文三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7月3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粤0507民初2491号 江小华(公民身份号码440504195911201645)、苏伟民(公民身份号码440505 195305191033): 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507民初24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粤0507民初2478号之一 林泽鹏(公民身份号码440507199110070611): 本院受理原告范超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507民初2478号民事判决书、告知上诉事项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粤0507民初575号 李少贤(公民身份号码445122198004195420)、李锚川(公民身份号码445122 197810245416): 本院受理原告陈旭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含合议庭组成人员)、民事诉讼举证须知、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九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粤0507民初2484-1号 丁淋野(公民身份号码445102199101081416)、丁祥懂(公民身份号码440520 196501305614): 本院受理原告刘祥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507民初2484号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粤0507民初2423-1号 纪泽锋(公民身份号码440507198612050915): 本院受理原告纪金其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507民初242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本版信息由大众提供,请需者谨慎选择!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郑桂忠: 本院受理庄海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513民初120号民事判决:准许双方离婚;郑瑜宣由原告抚养,郑羽涛由被告抚养,抚养费各自负担;被告应给予原告经济帮助1万元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贵屿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粤0513民初503号 黄世武(公民身份号码440582198 710016358): 本院受理广东长兴建设有限公司与你及黄泽亮、第三人陈开荣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513民初503号民事裁定书、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6日内,并定于2020年7月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桂标: 本院受理倪惠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和二十日内,并定于2020年7月7日上午9:20在本院贵屿人民法庭审判庭不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鹏杨: 本院受理黄荣妹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和二十日内,并定于2020年7月7日上午10:30在本院贵屿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飞勇: 本院受理郭晓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513民初119号民事判决:一、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二、驳回郭晓铃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贵屿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泽斌: 本院受理庄少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513民初115号民事判决:一、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二、驳回庄少珊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贵屿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遗失声明 汕头市潮南区喜庆礼仪用品经营部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各1份,注册号:4405812200196,核准日期2006年4月17日,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汕头市潮南区峡儿秋丰饮食店遗失营业执照正本1份,注册号:440581600430963,核准日期2015年9月16日,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炜灿纺织厂遗失营业执照正本1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514L856909033,核准日期2017年9月12日,声明作废。 广告联系电话:0754-88161196 传真:0754-881611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