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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定,实施总部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奖励,对新引进的上年度由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总部企业,落户后年产值达100亿元以上的,给予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的上年度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500强”总部企业,落户后年产值达50亿元以上的,给予2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的上年度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500强”总部企业,落户后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的,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的上年度由深圳市统计局与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联合发布的“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落户后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的,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其他符合宝安区产业导向,且落户后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除此之外,文件还对实施独角兽企业落户奖励、实施瞪羚企业落户奖励等其他各项做了明确规定。 据介绍,根据《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规定,宝安区投资推广署最近将组织实施2020年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奖励计划,对该署执行的6个事项(实施总部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奖励、实施独角兽企业落户奖励、实施瞪羚企业落户奖励、实施产业链薄弱环节配套奖励、实施优质企业回迁奖励、实施园区招商奖励)进行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扶持,相关资金拨付列入2020年度支出计划中。 据了解,2020年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奖励申报受理时间为今年4月13日至24日,受理方式分窗口受理和网络受理两种。选择窗口受理的申报者可以直接到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选择网络受理的申报者可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录入相关材料后,按流程至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文/ 陈云强 钟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