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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020异地中考 5月12日开始申请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5月07日        版次:DA13    作者:余晓玲、东教宣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晓玲、通讯员东教宣报道:又到一年中考报名时。记者日前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今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工作将于5月12日开始。受理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根据相关文件,在东莞市初中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均可在东莞市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即中考),在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果还希望报考普通高中的,才需要另外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过认定后才具有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随迁子女可以报考划出一定的招生名额用于招收符合认定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随迁子女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线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随迁子女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与本市户籍考生同一分数线录取。

  2020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认定时限至2020年8月31日止,即截至2020年8月31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随迁子女具有东莞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经东莞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东莞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东莞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或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因受疫情影响,居住证有效期满但逾期未及时签注或社保费延缴、延期办理等情况的,特做补充说明:申请人所持《广东省居住证》于2020年1月1日后过期,因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续办签注的,可认定为有效,且居住年限连续计算。前期正常参保,但受疫情影响导致社保费存在延缴、延期办理情况的,2020年2月至审核期间计入缴费年限。

  按照受理流程,申请人需填写《2020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申请表》。资格审核工作以电子化审核为主,中考报名时,需参加异地中考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须在中考报名系统中准确录入考生本人、考生父母(或监护人)身份信息,确保报名系统信息与《申请表》所填信息一致。5月25日前,在读学校接收《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证明材料,对申请人所填报信息进行初审。6月10日前,各职能部门审核。6月20日前,市教育部门向社会公示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