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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发展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直播带货最高可获50万元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5月26日        版次:FA13    作者:欧阳志强、欧阳璇

    

  

  羊城晚报讯 记者欧阳志强、通讯员欧阳璇报道:近日,佛山市商务局开启2020年佛山市发展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活动,针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等推出了四大扶持专题,最高扶持资金可达300万元。

  最高可获300万元扶持

  在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转型升级方面,软硬件技术改造扶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设备,对现有销售、流通环节进行技术改进和提升,按照不超过该技术升级改造实际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

  值得一提的是,直播电商平台等优质直播运营商为佛山企业进行带货推广、抗击疫情对经营的影响,按不超过其服务收入3%的比例予以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企业销售佛山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或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帮扶销售贫困地区的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上年度实现网上零售额超过200万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扶持。

  农村电商企业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设立线下农产品特色主题馆、直营店或展示柜等形式,帮扶销售贫困地区的特色农产品,该馆店或展示区域实际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个馆店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总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扶持电子商务行业人才建设

  在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方面,支持O2O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对传统商贸流通等企业利用O2O解决方案等方式开展交易、物流、配送、专业服务等线上线下联动经营活动,实现线上线下(O2O)深度融合,上年度实现应税交易额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扶持。

  上年度实现应税电子商务服务费收入超过500万元、25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5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扶持。实现应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额超过1000万元、2500万元、5000万元,且经营业绩纳入海关跨境电商数据统计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扶持。

  此外,扶持电子商务多业态发展,扶持电子商务行业通用服务及人才建设,对活动发生的场地费用、策划费用、宣传推广费、组织服务费、专家劳务费、交通住宿费,经市商务局核定确认,按不超过合理支出费用60%的比例给予扶持。单个活动(主题)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个单位申报活动项目最多不超过10项。

  在支持企业、行业商协会参加专业展会拓展市场方面也有多项扶持政策,譬如,对参加由国家、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发文组织的国内、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展会、交易会、洽谈会、推介会等开拓市场的电子商务企业或行业商协会,给予展位和交通住宿费用补助。其中,每个展位按实际展位租金、人员费、物流费据实补助,国内展每个展位补助不超过6000元,国外展每个展位补助不超过25000元,每家企业最多补助2个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