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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交警开展“文明交通建设月”行动

严厉整治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5月29日        版次:ZXA17    栏目:    作者:何叶舟

    

     珠海将开展“文明交通建设月”活动

  

  几天前,在珠海拱北一位女子因翻越护栏被拱北交警拦下并处罚,女子惭愧,认识到错误,并自觉将罚单发朋友圈,告诉朋友们要时刻遵守交通规则。“在最近处罚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中,大约有5%的人都自觉发了朋友圈,”拱北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珠海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还是非常高的,尤其是年轻人。

  为了巩固珠海文明交通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珠海驾驶员的素质和城市文明交通水平,倡导“文明行车、安全出行”理念,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珠海交警部门决定从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文明交通建设月”活动。活动期间,以“两让一开”“一盔一带”等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带动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文明交通建设月活动,在全市打造10条文明交通示范路,整治10种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打造10个文明交通劝导站,培育一批文明交通示范行业,创建一批零酒驾单位(乡镇、街道、县区),从而促进全市驾驶员文明交通素质提高,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城市文明交通形象全面提升。

  据介绍,10条文明交通示范路为人民西路、105国道、明珠路、九洲大道、迎宾南路、港湾大道、珠海大道、机场路、湖心路、中兴路。“文明交通建设月”期间,各交警大队将在上述文明交通示范路增派警力巡逻执勤,对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教育和查处,对重点车辆违法进行严管、严罚。特别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插队打尖、不礼让斑马线、违停、乱鸣喇叭、滥用远光灯、非法改装噪音扰民、行人翻越护栏、非机动车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要通过全市统一行动、大队灵活整治、流动巡逻查处相结合等整治方式,持续保持严管态势,确保实现“文明交通示范路交通违法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下降”的目标。

  “文明交通建设月”期间,集中查处10种市民意见大、影响珠海文明形象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插队打尖,不礼让斑马线(救护车),不系安全带(包括后排),滥用远光灯,乱鸣喇叭,违停,开车抽烟(包括打电话、刷微信等),占用黄方格停车等红灯,行人、非机动车冲红灯及乱穿马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此外,斗门、金湾、高栏港大队将依托“警保联动”,大力开展农村“一盔一带”守护行动,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劝导站的作用,组织劝导员每天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进行劝导、纠正,交警对交通违法进行查处。要积极争取辖区政府支持,联合保险公司开展摩托车驾驶员免费赠送头盔活动。 

  (文/图 何叶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