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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

市外就读的经济困难学生符合条件可申领助学金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6月02日        版次:FA13    栏目:    作者:景瑾瑾

    

  

  羊城晚报讯 记者景瑾瑾报道:记者1日获悉,禅城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办理2020年春季学期禅城区户籍市外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的通知”。根据通知,市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学校的禅城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若符合相关条件,6月3日起可申请助学金。

  通知表示,助学对象为具有禅城区户籍,就读佛山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具有禅城区户籍,就读佛山市外普通高中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均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在校学生。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在校学生。属于城镇“三无”救济对象的在校学生。孤儿(普通高中市外就读学生不适用)。

  资助项目和标准是,义务教育阶段给予生活费补贴,小学每人每学期500元;初中每人每学期750元。普通高中阶段给予免学杂费补助,免学杂费补助按照学生所在学校的收费标准进行资助,即省一级学校每生每学期1235元,市一级学校每生每学期1140元,区一级学校每生每学期1045元,普通学校每生每学期950元。

  提交资料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3日至6月16日。市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学生(或家长)如实填报《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入读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市外普通高中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直接向禅城区教育局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