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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受理范围包括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才;限定范围的用人单位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具有初级职称、全日制本科的人才。 根据市人社局公布的补贴标准,正高级职称最高补贴3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副高级职称或博士(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人才按副高级标准补贴)最高补贴2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硕士以及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限定用人单位范围)的人才,最高补贴6万元,分3年等额发放;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人才(限定用人单位范围),由各镇街(园区)自行制定,但不得低于1万元/人,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不得低于2万元/人,补贴一次性发放。 据悉,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且具有东莞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符合条件的非东莞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综合补贴分3年或5年等额发放的,需每年申请。 此外,2017年1月1日后,在东莞市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可以申请新时代创新人才能力提升扶持。当前在东莞市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已享受东莞市专业人才学历进修补助并取得对应学位的人才均不纳入扶持对象范围。 新时代创新人才能力提升扶持标准为:取得正高级职称的扶持标准为5万元/人;取得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取得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按取得副高级职称标准扶持)的扶持标准为4万元/人;取得硕士学位的扶持标准为2万元/人,均一次性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