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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道长期被占,怎么“疏堵”?

深圳首开涉消防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先河,有望破解该顽疾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6月10日        版次:ZA13    栏目:城市视角    作者:沈婷婷、汪林丰

    

  羊城晚报讯 记者沈婷婷、通讯员汪林丰报道:消防车道是火灾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被称为“灭火救人的生命通道”,然而,一些消防车道却长期被私家车、“僵尸车”占用,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怎么管?怎么办?近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对“消防车道被占用”现象发出公益诉讼声音,记者了解到,这是深圳市首例涉消防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此举有望破解消防车通道长期被占用的顽疾。

  住在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泰路的居民很困扰,这里的消防车道长期被占用,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记者了解到,民泰路两旁临街多为居民住宅,北段设有消防站,在消防车道被大量社会车辆堵塞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事故,消防车将无法顺利通行,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龙华区检察院走访白石龙工作站时得知此事,于是展开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办案检察官三次前往现场调查测量,发现民泰路现场停放了大量社会车辆,现场还有废弃垃圾,消防车道被占用情况严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这主要与该路段禁停标志、交通划线不完善以及管理权属不明晰有关,而这涉及到交通运输、消防监管等多个行政机关的职能。对此,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告知函,督促各行政机关落实责任、依法履职。行政机关收到告知函后积极联动、相互配合,采取通知车主挪车、移走“僵尸车”等措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同时完善路面标志标线、增设消防车通道禁停标线等,以防止车辆占道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情形再度发生。

  消防通道不能被占用是常识,因消防通道被堵塞酿成的悲剧却时有发生。公开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各地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中,80%以上有消防通道堵塞的情况;近10年我国发生的群死群伤火灾中,约半数间接因为消防通道阻塞造成严重后果。

  据悉,交警、消防等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消防车通行畅通,力除因车辆占道造成的消防安全隐患等公共安全隐患。目前,民泰路的标线完善明晰了,占道问题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基本消除,特别是消防站门口车辆乱停放的情况明显改善,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知多D:

  个人违规占用消防车道

  最高将罚款500元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根据我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于不听物业劝阻在消防通道上停车的人,物业和其他业主可以拨打122举报。消防通道属于禁停区域,交警部门可以进入小区对乱停车辆进行劝导或处罚。一般居民小区内的主要道路都属于消防车通道,且宽度不应小于4米。小区物业管理方如将一般的道路划分为停车位,消防法律法规没对其进行规定,但如果是将消防车道划为停车位后,车道宽度不足4米,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消防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