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告介绍,根据佛山市2019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6401元计算,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592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单位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592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合计为5184元。 记者梳理对比发现,相比2019年度(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2020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职工月缴存最高额有所提高。2019年度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409元,单位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409元,合计为4818元。 此次,记者还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佛房金管〔2020〕28号)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申请灵活调整其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安排,在2020年12月31日前还清疫情期间(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所欠的贷款本息,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凡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申请。目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疫情影响期间“延后还款申请”功能已上线,申请人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延后还款申请”或进入“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贷款延还”即可实现零跑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