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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明确:特种行业废水不得接入污水管网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7月01日        版次:DA13    栏目:    作者:秦小辉

  羊城晚报讯 记者秦小辉报道:6月30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告,就《东莞市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公示。就相关方提出“特种行业的工业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议,市生态环境局明确表示不予采纳。

  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污水排放管理,保障城镇排水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记者了解到,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市生态环境局分别进行了两次公示,共征集了5条反馈意见,涉及食品加工行业、特种行业的废水排放,重点排水户术语界定,特种行业废水间接排放等方面。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问题备受关注。

  众所周知,东莞是制造业大市,工业企业众多,特种行业企业的废水排放一直是老大难问题。办法第五条提出,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排放的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得接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有接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废水,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处理或者可能影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

  对此,有相关方认为这与多个国家、地方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关于工业行业废水可间接排放至城镇污水管网中的规定相抵触,而且,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其生产性废水经过预处理后,这些指标达到了GB/T 31962水质标准再排入城镇下水道,不会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造成影响。

  最终,市生态环境局作出不予采纳的回复,并进行了详细说明。市生态环境局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原则上不允许排入工业废水。目前多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除接纳城镇生活污水外,或多或少还要接纳服务范围内的工业废水。工业废水来源广泛,成分复杂,浓度变化较大,对于已建成的,以生化处理工艺为主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其处理效果、处理能力和处理稳定性都将受到较大的影响。当超标工业废水排入时,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系统造成严重的影响,破坏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甚至导致系统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