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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已成为市民出行重要工具 羊城晚报记者 王磊 摄 |
羊城晚报记者 宋王群 7月9日,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结合宝安、光明两区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试点工作的进展,交警部门大量减少了两区的电动自行车限行道路,包括107国道的辅道(除机场段)、宝安大道的辅道等主干道路段共计189条,使得主道、支路等非机动车道连贯通行,进一步方便市民骑行电动自行车出行。 收到573条反馈意见 为规范深圳电动二轮车管理、解决电动二轮车管理难题,深圳交警起草《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调整宝安、光明区电动二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于今年6月12日至6月22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6月22日,深圳交警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门户网站等方式共收到反馈意见573条,其中包括调查问卷430份。 深圳交警联合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对广大市民的反馈意见进行一一梳理和认真研究,采纳了并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形成宝安、光明两区最新电动自行车限行报告,并于7月6日正式公告,公告中大量减少了限行路段,共计189条。 近6成市民支持合理设置禁行道路 交警介绍,在公开征求意见环节中,约六成市民对科学、合理设置电动二轮车禁行道路持赞同态度。据调查,约58%的市民支持在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前提下,科学合理设置禁行道路;40%的市民认为应该全部道路允许电动二轮车通行;仅2%的市民认为电动二轮车应当在全部道路禁止通行。 部分市民认为高、快速路由于车流量过大、封闭管理等因素,不适宜电动二轮车行驶;隧道、桥梁路段由于没有非机动车道,骑行电动二轮车过于危险;出于城市形象考虑,机场周边道路应当禁行电动二轮车。这些建议均已采纳。 部分市民提出宝安大道(不含辅道)、107国道(不含辅道)、松白路、静宁路、公常路、公园路、前进一路、创业一路、公明北环、宝石路、前进二路由于机动车流量大、车速快,希望上述道路禁止通行电动二轮车。其中,107国道(不含辅道)、前进一路、宝石路(不含辅道)已列入宝安区电动二轮车禁行道路。宝安大道、松白路、静宁路、公常路、公园路、创业一路、公明北环、宝石路辅道、前进二路现有非机动车道设施完善,可供电动二轮车骑行,不列为禁行道路。 进一步道路解禁将及时公布 针对电动二轮车管理,市民从完善设施、加强执法、源头治理等方面提出以下建议:尽快完善非机动车道设施。加强非机动车道网络建设,修缮既有破损、不完整的非机动车道,增设非机动车专用道和天桥无障碍设施,以方便电动二轮车出行;强化电动自行车执法管理。一方面加大对非法营运电动二轮车的查处力度,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平台和举报热线。另一方面出台人性化执法措施,降低对电动二轮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不带头盔的处罚金额,应以教育为主、罚款为辅;加大超标电动二轮车源头治理。建议从生产、销售环节加强超标电动二轮车源头治理,引导商户守法经营,严查超标电动二轮车;开展安全出行宣传活动。在厂区、社区、学校等地开展电动二轮车安全出行宣传活动,普及电动二轮车出行规则和通行管理规定。 开放上述189条禁行道路后,深圳交警表示,他们将继续严管电动车违法行为,共同维护交通安全。下一步,随着道路非机动车道的进一步完善,还将有进一步的道路解禁,交警将及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