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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考生如需填报有补录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东莞户籍;学业考试成绩在500分或以上;信息技术会考科目合格;在常规录取阶段未被普通高中录取(已被普通高中录取,但没有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处理,不得再参与补录)。 考生如需填报有补录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东莞户籍或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学业考试成绩在500分或以上;信息技术会考科目合格;在常规录取阶段未被普通高中录取(已被普通高中录取,但没有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处理,不得再参与补录)。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8月12日,市中招办统一公布补录招生计划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可以回原毕业学校或登录东莞教育网或关注“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补录招生计划。8月13日15:00前,各初中学校组织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补录学校的志愿。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志愿,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下一志愿的分数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8月13日,市中招办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及志愿划定分数线并进行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及排位情况择优录取。 8月14日,市中招办将公布普通高中补录结果。补录考生于上午10:00后自行登录东莞中考管理系统打印录取通知书。8月15日,普通高中补录学生注册。已被学校补录录取,但没有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处理,不得再参与后续批次录取。 市中招办提醒,有补录计划的普通高中要按要求及时做好考生的注册工作。各初中要做好符合补录条件考生补填志愿的宣传、指导及组织工作,并及时提醒被补录录取的考生按时上网打印录取通知书及到录取学校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