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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外资十条”修订,加大外资引入财政支持力度

支持外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8月13日        版次:FA13    栏目:今日关注    作者:欧阳志强

     香港在佛山投资建设的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智能化工厂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欧阳志强

  

  近日,记者从佛山市政府官网获悉,佛山市商务局发布《佛山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实现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以下简称“修订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询意见截至8月19日。修订版提到,将进一步扩大外资市场准入范围,支持外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外资新批及增资项目最高奖励2000万元,同时配套政务、贸易、居住、金融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

  

  支持外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佛山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实现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于2019年1月25日,被称为佛山“外资十条”。本次征求意见的,为佛山“外资十条”的修订版,主体仍为十条措施,但对多条措施进行了优化升级,主要包括加大外资引入力度、财政支持力度等。

  修订版进一步扩大了外资市场准入范围。文件显示,佛山将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部署,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进程,进一步放宽制造业、农业准入。

  同时,支持外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国资国企等公有资产的引导作用,支持外资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探索利用PPP、引导基金等多种模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

  加大引进新兴产业项目。鼓励外资以投资、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共建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基地和公共研发平台,引导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集群发展。发挥中德工业城市联盟平台网络作用和潭洲国际会展中心工业展核心业务功能,密切与国际科研服务、专业展览等机构的对接合作,打造“会展+先进制造+新基建”潭洲会展生态圈。

  在财政扶持力度方面,外资新批及增资项目奖励最高可按照纳统实际外资5%的比例获得扶持,最高奖励2000万元,重点鼓励支持范围也明确为“世界500强项目及符合佛山市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即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符合佛山“2+2+4”产业集群(包括装备制造、泛家居、汽车及新能源、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新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及大健康),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人民币。

  

  支持科技创新团队

  

  修订版提出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对实际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的制造业外商投资项目用地和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自建办公物业用地,市、区共同优先给予安排落实存量用地或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同时实施土地出让价格优惠,土地出让底价可按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确定;实行弹性出让和先租后让方式供地。工业用地出让最长年限为50年,对有弹性用地出让需求的工业企业实行弹性年期出让供地,允许工业用地按最长年限一次性出让给企业,企业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地价款。

  此外,修订版提到支持外籍人才创新创业,放宽申请办理签证的资格条件,提供停居留便利,对外国高端人才(A类)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给予最长期限达5年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在佛山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在缴纳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待遇,且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限自住)等措施。支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对引进居世界领先水平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对新引进的市科技创新团队,每个给予2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资助。

  

  推动实现“湾区通办”

  

  修订版指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向外商投资企业信用贷款;促进外商投资企业投融资便利化,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允许外资企业按净资产2倍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并在登记金额内自行开展跨境融资;支持外资融资租赁业发展,最高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万元人民币。

  修订版显示,佛山将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应用“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引导外国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便捷、准确报告投资信息;佛山还将优化企业设立登记服务,全面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推行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微信端、PC端、实体窗口“四位一体”商事登记佛山新模式。

  同时,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应用;降低企业成本,继续落实国家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限时办结精准帮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海关作业时间和通关时限实现货到海关监管场所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指定帮扶专员,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拟订个性化“一对一”帮扶。

  根据修订版,佛山将探索佛港商事登记跨境简化版公证文书流转信息化改革,未来在佛山,中方投资者、中国华侨、港澳投资者有望通过远程实名认证及电子签名,推动实现“湾区通办”;佛山还将推行重大产业项目全程代办,为投资者提供全流程审批代办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版还提出,对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或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中心的,市财政按省级及以上部门资助金额给予不少于1∶1配套支持,经评估优秀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市财政按省奖补金额给予1∶1比例配套。相比原先一次性30万元的财政资助,修订版有望进一步提升外资项目的科技创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