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771名佛山司机被交警点名 羊城晚报记者 欧阳志强 摄 |
羊城晚报讯 记者周哲摄影报道:8月12日,佛山交警部门发布满分未学习重点驾驶人清单,共1771本驾照将被停用,交警部门提醒,不及时处理,这些司机可能不得再开车上路。 交警部门提醒,驾照记满12分后将被通告停用,停用后开车属于无证驾驶,必须要接受满分教育学习,通过考试后才能领回驾驶证,重新开车上路。满分教育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对于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佛山公安交警部门会通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驾驶证停止使用期间驾驶车辆的,属于无证驾驶。根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两个教育工作规范”,驾驶人满分教育时间为七日,每日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三小时。根据驾驶证记分的不同情形,由系统自动计算现场教育天数。一般现场教育时间为二日,因此,其他时间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http://gd.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互联网学习完成。 其中,大中型客货车和校车驾驶人,以及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2个记分周期中有1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现场教育时间不少于五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中有两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现场教育时间不少于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