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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加强进口冻品监管 资料图(图文无关) |
通告要求,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冻品货主,须按要求如实填报货主、报关单、车辆、司机、货物流向等信息。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冻品,经外包装消杀和抽样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深圳市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出库证明》后方能出库。 同时,从18日起,深圳市从事进口冻品储存、销售、加工的经营单位,须查验《深圳市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出库证明》;对于18日起从深圳各港口码头提柜离港的进口冻品,凡未取得该证明的,不得在深圳储存、销售、加工。 根据通告,为保障集中监管仓高效有序运行,集中监管仓入库实行网上预约。《深圳市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出库证明》可网上查询,具体预约、查询方式由深圳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另行发布。 此外,通告指出,集中监管仓进口冻品经抽样核酸检测合格的,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货主提货;货主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提货。提货须“整柜入库、整柜出库”,不能分拆多批次提货。进口冻品在集中监管仓的外包装消杀、抽样核酸检测、规定时限内仓储费用由政府承担。经查实不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的,上述费用由货主承担。超期提货所产生的仓储费用,由货主承担。进口冻品抽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所对应批次的进口冻品将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 通告强调,对于违反通告规定,存在进口冻品应进入集中监管仓而不进入、储存销售加工未取得《深圳市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出库证明》的进口冻品、未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等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纳入征信系统。 相关新闻 深圳要求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进门测体温要求 买退烧类药品须实名登记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郭起报道:8月17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已发布通知,要求全市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登记购药人员信息时,要认真核对购药人员身份证信息和电话号码,如实将通过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登记上报。 同时,深圳各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进门测体温要求,如发现发热人员,要引导其尽快到附近发热门诊就医。对代他人购买需登记报告药品的,要同时登记购药者和代购者的身份信息。 各零售药店负责人要确保药店所有员工能够了解相关要求,掌握需登记药品目录信息和省智慧食药监登记上报操作流程,做到早预警、早发现,切实将“内防反弹、外防输入”防控要求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