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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公办民办高中各类计划招生统一纳入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招生计划的,在核定公布的总招生计划内,由市招生办依据缺额计划安排补录计划并予以公布。 佛山市招生办提醒,民办普通高中补录必须在系统征集志愿名单中录取,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已被录取的考生进行二次录取。参加征集志愿前,考生应在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自己是否已被录取。据悉,结合考生和招生计划情况,设民办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普通生(民办生)总分440分,艺术特长生总分400分,各学校录取标准以实际投档情况为准。 8月17日下午,初中学校公示符合补录资格考生名单,并提前通知考生按时参加征集志愿。8月18日9:00至19日16:00进行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全部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征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填报8所学校。考生及家长于8月19日16:00前到各初中毕业学校打印确认志愿表及签名。征集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得再修改。 8月20日组织民办高中补录,确定录取标准方式和第三批相同,市招生办将按考生的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至低分投档。预计8月21日起考生可登录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第四批学校招生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