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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晚,梁某骑电动自行车途经顺德区桂新西路时,不慎撞上道路中间分隔栏。交警赶到现场处置时,发现梁某满身酒气,怀疑其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于是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 对此,梁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我骑车怎么酒驾了!现在怎么骑车也要管了!”在民警的再三警告下,梁某才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2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 根据《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在道路上禁止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对于违反此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据悉,8月21日至23日,佛山公安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1399人次,设置执勤点126个,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614宗。共查处国省道严重交通违法109宗;查处农村公路严重交通违法4宗;查处严重交通违法36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