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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人员在协助货物通关(资料图) 羊城晚报记者 张韬远 摄 |
羊城晚报记者 欧阳志强 通讯员 佛交宣 近日,记者从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老旧码头管理及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正在征求意见,要求各区尽快补充、完善港口经营许可数据,2021年6月30日前,各区全面完成老旧码头清理整治,符合要求的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码头,完成取缔关闭。 鼓励老旧码头升级改造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近期要求,各地要对各类非法建设的码头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相关部门认定的不能满足作业安全、生态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等条件的老旧码头,应按法定程序注销港口经营许可,依法予以责令停产、处罚。 在方案中,佛山对老旧码头范围进行限定,确定为200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实施之前建成或者经市、区政府及以上相关部门批准已动工建设的,目前无法按照《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6号)的规定提交齐备的延续港口经营资质的申请材料的历史码头。 为此,下阶段佛山市各区对排查中发现以及举报、其他单位转报的非法码头,应予以核实;对非法建设(改建、扩建)、无证经营的码头,应及时通报相应执法机构,必要时报属地政府,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地开展清理整顿。而这样的整顿,将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疏堵结合、分类处置的原则,采取关停并转、限期整改、搬迁整合、补办手续等有效方式进行。 在整顿过程中,根据方案佛山市还会进行统筹规划,鼓励有条件的相关港口企业积极开展现有老旧码头的升级改造,吸引省内港航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参与。在规划、建设、升级码头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引导中小码头企业全方位学习港口龙头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开展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建设、制度建设,提高生产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提升佛山港功能定位 按照方案,现在各区要补充、完善港口经营许可数据,确保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到2021年6月30日前,各区全面完成老旧码头清理整治,符合要求的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码头,完成取缔关闭。 值得一提的是,在提升佛山辖区内老旧码头运作能力、管理水平的同时,佛山正积极谋划利用海洋经济实现更大发展,为此佛山今年要在湾区港口群体系中提升佛山港功能定位,加强佛山港与广州港、深圳港、香港港的对接。 根据佛山市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佛山主要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9636.27万吨,比上年增长7.4%。其中港口集装箱吞吐量443.88万TEU(国际标准箱),增长11.1%。 在《佛山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告》中,未来佛山港港区将调整为五大港区,分别为禅城港区、南海港区、顺德港区、高明港区、三水港区,下设若干作业区,作业区分为重要作业区及一般作业区。 据介绍,佛山今年要在湾区港口群体系中提升佛山港功能定位,突出喂给型功能,加强佛山港与广州港、深圳港、香港港的对接。同时重点推进西江干流一级航道建设,扩能升级北江航道,打通江海联运通道,实现佛山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航运联系,共同打造湾区世界级港口群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