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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邮储银行:账户可换钱?千万别做!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9月01日        版次:DA14    栏目:    作者:周晓玲、杨文

  当有人以“好处费”引诱你提供身份证件等实名认证证件前往银行开通账户并给他人使用时,你要当心了,这是犯罪!轻则留下诚信污点,一旦涉案,将被刑拘!

  2019年12月人民银行与公安部联合下发文件,联手惩戒贩卖个人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行为。对相关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惩戒开始日期、结束日期将通过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发布。惩戒期满后,对上述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

  邮储银行东莞市分行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个人和企业要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无论是办理银行账户还是电话卡,只要是用于出售都属于犯罪,希望每个人都珍惜自己的信用,不要将账户出售给他人使用。(周晓玲 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