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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飞地法院 广东省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9月01日        版次:ZA14    栏目:    作者:蔡鹏飞、邹呈娣

  8月31日上午,全国首个飞地法院——广东省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在深圳第“10+1”区正式揭牌成立。自此,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的《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粤委〔2017〕123号)文件(简称“文件”)精神,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深汕合作区”)设立的深圳市公安局深汕分局、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相继全部实现揭牌履职,加速助力深汕合作区改变临时性、援助性体制,形成长期、稳定、可持续的管理模式,持续推进并从根本上解决深汕合作区长远发展所面临的法制、体制障碍,为加快这块飞地建设现代化国际性滨海新区、产业新城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成立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简称“深汕法院”),是创新完善深汕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服务保障深汕合作区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深汕法院的设立,将有效完善深圳第“10+1”区的司法体系,优化该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深汕合作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性的滨海新区、产业新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目前,深汕法院设4个内设机构,包括3个审判业务部门和1个司法行政部门,另设1个派出法庭即鲘门人民法庭。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已任命首批5名法官,首批工作人员已全部就位。深汕法院筹建过程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高度关切,对机构设置等工作给予具体指导,省法院、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中院、深汕合作区党工委始终大力支持筹建工作。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书记产耀东代表深汕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正式揭牌表示祝贺,向长期关心支持深汕合作区建设发展的各界领导、人士表示衷心感谢。他说,在全市上下沉浸在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的喜庆日子里,深汕合作区隆重举行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揭牌仪式,这是深汕城市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它不仅标志着深汕合作区“飞地”司法体系正式创立,也标志着全区“飞地”社会治理进入新阶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大、政协等有关单位领导出席揭牌仪式。(蔡鹏飞 邹呈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