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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新增多项交通违法举报奖励项目

举报一宗最高可奖3000元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9月10日        版次:ZA13    栏目:    作者:李晓旭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9月9日,记者从最新一批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新增项目的通告,从9月1日起,新增若干交通违法举报奖励项目,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以及机动车违法行为。

  据悉,新增举报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举报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标识(号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1000元;举报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套用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标识(号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1000元;举报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电动自行车的,经查实每宗奖励200至500元。

  新增举报涉及机动车违法行为:举报在深圳市以外地区行驶的车辆,悬挂伪造或变造的粤B车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3000元;举报粤B牌车辆在深圳市以外地区悬挂伪造、变造车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3000元;举报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区已注销上路、逾期未报废的重点车辆且被查获的,每宗奖励2000元;举报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区50次以上(含50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且被查获的,每宗奖励1000元;举报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区10次以上(含10次)50次以下交通违法未处理重型货车、重型挂车等两类重点车辆且被查获的,每宗奖励500元。

  另外,举报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区3次以上(含3次)50次以下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公路客运大型客车、旅游客运大型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营转非大型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6类重点车辆且被查获的,每宗奖励500元;举报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区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且被查获并完成车辆检验的,每宗奖励200元。

  其中,重点车辆包括悬挂粤B车牌或未挂牌但车辆注册登记地为深圳市的公路客运大型客车、旅游客运大型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营转非大型客车、校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等8类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