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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周哲报道:10月20日,记者从佛山市住建局了解到,今年7月1日起,《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实施意见》已正式实施,相应租房补贴具体由五区住建局落实发放,目前已接受预申请。 据悉,符合佛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和新市民等,均可以申请租赁补贴。需要注意的是,新市民家庭领取租赁补贴的保障时限累计不得超过5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与领取租赁补贴的保障时间累计计算),具体期限由各区自行制定。同时,除保障对象系在本市从事环卫、公共交通等特殊艰苦岗位工作以外,保障期限届满后一般不再发放租赁补贴。 按照实施意见,租赁补贴保障标准将根据统一公式进行计算,即月租赁补贴金额=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系数。其中,补贴面积=保障面积-保障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政府将按租金分档补贴原则,根据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难程度、支付能力,佛山将按照3个不同的档次发放补贴,对单人的住房保障面积30平方米,2人保障面积为45平方米、3人以上保障面积为60平方米。同时,补贴系数则由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和支付能力等,分为3个档次,这一系数也将影响实际补贴金额。 具体补贴金额方面,各区针对不同家庭标准有所不同。禅城区本地户籍居民1人户家庭每月最高补贴570元,2人户家庭每月最高补贴855元,3人及以上家庭每月最高补贴1140元;南海区本地户籍居民。1人户家庭每月最高补贴570元,2人户家庭每月最高补贴855元,3人及以上家庭每月最高补贴1140元;顺德区本地户籍居民1人户家庭每月最高补贴600元,2人户家庭每月最高补贴900元,3人及以上家庭每月最高补贴1200元;三水区本地户籍居民1人户家庭每月最高补贴480元,2人户家庭每月最高补贴720元,3人及以上家庭每月最高补贴960元;高明区本地户籍居民1人户家庭每月最高补贴360元,2人户家庭每月最高补贴540元,3人及以上家庭每月最高补贴7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