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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周哲报道: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470号),佛山获评为“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 据了解,为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佛山市成立了“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区政府、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在政策层面和规划层面,佛山市出台了推广装配式建筑一系列政策文件。包括市政府行政决策文件《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和《佛山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配套推广政策文件《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在新出让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中落实推广装配式建筑要求的通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重点区域新出让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要求的通知》,以及相关的扶持政策文件和技术指引。2019年底佛山市获评“广东省第二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7家佛山企业获评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4个项目评为广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截至2020年上半年,佛山全市实施装配式建造方式的房屋建筑项目累计约540万㎡,全市已有15个地块出让项目(其中禅城区4个、南海区7个、顺德区4个)落实出让条件强制性实施装配式建筑。根据2019年佛山市预制构件厂产能调查,目前PC构件产能可达40万立方米,每年可满足600万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建设需求,已形成对外辐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