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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天军报道:道路反复开挖一直是广大市民、人大代表与媒体关注的焦点,10月27日,在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作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力度解决道路反复开挖落实整改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初审报告。 据悉,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18家单位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有效推进了相关工作进度,确保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也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果,出台了《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完善升级涉路工程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统筹编制2019年度和2020年度道路挖掘计划、引入公众监督机制、探索信用管理的应用等,从多方面提升了深圳市涉路工程管理水平。 但是同时,涉路工程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比如,集中许可监管有待加强。《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规定“对影响道路完好和交通安全畅通的各类养护、维修、管理等固定或流动作业行为实行集中许可,申请人可一次性提出1年之内的占用挖掘道路行政许可申请”。但养护、维修工程需在道路、管线等设施出现病害时方可知道具体地点,交通部门在发放占用挖掘道路集中许可时,许可路段一般为片区内所有市政道路;且被许可单位为交通、水务、燃气、电力等部门,这些部门同时承担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任务,如不细化监管细则,“年证”存在被未许可的建设工程冒用的风险。其次,智慧监管工作有待加强,市政府六届二百零二次常务会议明确要求要对占道施工实施智慧工作,建立信息化智能监管平台,实现施工点视频监控全覆盖,实时动态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噪音、交通拥堵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但占道施工智慧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各职能部门积极推进,还需各工程建设单位主动配合,目前此项工作亟需加强和完善。 对此,城建环资委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首先是进一步加大对违规作业的执法力度,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关主管部门要明确集中许可的审批和监管细则,严格按照《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集中许可,不得扩大集中许可申请范围,同时对集中许可工程加强监管。此外,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与人大代表及督办单位的沟通联系,保持同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积极主动汇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还要不断完善涉路工程公众参与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探索推进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加强对占道施工事中事后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