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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醉驾铲车上路被刑拘

涉事男子还涉及无证驾驶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11月04日        版次:ZA13    栏目:    作者:宋王群、梁华凌

     醉驾铲车男子

  

  羊城晚报讯 记者宋王群、通讯员梁华凌摄影报道:为全面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深圳福田交警在辖区持续开展交通综合整治行动,11月1日,福田查获首例醉酒驾驶铲车违法上路案件,司机已被刑拘。

  据福田交警大队上步中队副中队长范炜介绍,11月1日21时48分,福田交警大队正在上步路开展猎虎“快闪”行动,突然发现北往南向红荔路口处有一台铲车在路上行驶,执勤交警便将其拦下。问询过程中发现王某神色慌张便对其进行了酒测,现场呼气值271mg/100mL,抽检血液酒精260mg/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据王某自述,当晚他和朋友聚餐闲聊的过程中喝了点酒,饭局上突然接到电话说需要帮忙作业铲沙,王某没多想便答应了,以为只有几百米的距离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不料碰上交警路面执法。

  福田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副中队长曾权表示,《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于铲车、叉车这种大型移动设备,在没有办理移动通行许可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5000元罚款并扣留车辆。此外,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应当取得M证驾驶资格,如当事人无相关驾驶资格则比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理。本案当事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检结果大于80mg/100mL。依照相关刑法规定,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同时王某并未取得专用机车驾驶证,或将在量刑过程或追究刑事责任过程中从重处理。

  深圳交警提醒,随着时代发展,为满足建设、运输作业等需求,市面上出现了形形色色的车款车型。叉车、铲车属于特种设备里的厂内专用器具,只能在作业范围内行驶,严禁在道路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