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吴国颂 通讯员 张军 近日,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会同金湾公安分局联合展开收网行动,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3人,破获一宗以销售“原始股”为名进行的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人民币,涉及投资人260余人。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男,63岁)、蒋某(男,46岁)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4月29日,根据珠海金湾区人民法院移交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线索,珠海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对珠海市旺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张某、蒋某等人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经查,2014年11月至2016年初,犯罪嫌疑人张某、蒋某等人借用珠海市旺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合法经营形式,成立珠海某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挂牌转板上市发行原始股为名,通过公司员工、客户、投资顾问等群体进行推广,并在珠海、广州等地数次组织路演活动,公开宣传推介定向增发原始股信息,诱导社会公众投资购买,且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还本付息,给予投资额20%的高额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约4000余万元,并发放《股权证》或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涉及投资人260余人。 警方提醒:不要被非法集资的“华丽马甲”蒙蔽双眼,下列手法要提高警惕: 一是发售原始股的投资神话要警惕!不法分子利用部分投资者急于暴富的心理,以发售原始股权为名向投资人虚构上市后的高额回报。而事实上,发售原始股权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更需经过监管部门层层审批,对这种动辄配股上市的说法需要引起足够警惕。 二是专业操盘的代理投资不可轻信!不法分子开设投资管理公司,宣称有专业操盘手可代为操作期货、外汇、贵金属等交易,承诺本息安全,欺骗投资人在交易平台上开设账户后交由不法分子代为管理,借此集中投资款进行大额资金操盘或挪作他用,置资金安全不顾。 三是空壳公司的高大上包装要看清!不法分子设立空壳公司,并租用核心商业区高档商务楼,通过网络、媒体甚至明星代言等方式进行宣传,营造“高大上”的假象,最终目的就是以资产管理、投资理财等为名非法集资。 四是盖章的金融许可证不一定真实。不法分子对外宣称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以此表明具备相关资质,同时还伪造行政机关颁发的《金融许可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及银行的资金存管协议、境内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证明书等资料,欺骗性较强。 五是异地APP投资理财平台可能是假冒。犯罪分子假冒异地合法注册的实体公司名义,通过网络设立APP投资理财平台,再以被假冒公司的名义进行虚假的“高回报”投资项目或理财产品等宣传,有的甚至在知名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分享平台做虚假宣传,通过互联网、微信群和QQ群等传播,吸引群众投入资金,这类平台随时可能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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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销售“原始股”为名 非法集资4000余万元
珠海警方破获该案件,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11月04日
版次:ZX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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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国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