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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台山对一宗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

成功追偿环境整治费309万元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12月09日        版次:ZXA14    栏目:    作者:陈卓栋、江环宣、谭耀广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卓栋,通讯员江环宣、谭耀广报道:记者8日从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江门台山市对一宗非法贮存、倾倒危险废物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成功追偿环境整治费309万元。目前,案发现场被污染的土壤已经清理干净,消除了对生态环境进一步损害的可能,达到了修复效果。据了解,该案是台山首宗启动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的生态环境案。

  据介绍,去年10月,该局台山分局发现赤溪镇某厂房内堆放大量灌装工业酸洗废液,场内空地还有一土坑,被灌满工业酸洗废液,土坑没有硬底化,没有任何防渗、防漏、防腐蚀措施,废液直接渗透到土坑底部和四周的泥土,造成土壤严重污染。经检测,贮存在案发现场的废液及被污染的泥土均为腐蚀性指标超标、浸出毒性指标超标和毒性物质含量超标的危险废物。

  经台山公安部门调查证实,2018年至2019年期间,邝某在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在台山市四九镇某公司后院和某旧学校仓库、赤溪镇黑沙湾附近某厂房,非法经营收购外地企业的工业酸洗废液进行处置。随后,公安部门将邝某及涉案外地企业负责人抓获归案。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经分析研判,涉案外地企业在明知邝某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将危险废物交给邝某处置,造成环境污染,依法应承担修复环境的民事侵权责任。为此该院迅速启动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敦促涉案企业自觉主动履行环境整治修复义务。最终涉案企业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自愿支付环境整治费用共计309万元,用于处置涉案危险废物及修复受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