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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海湾花园的楼梯房正在加装电梯 关铭荣 摄 |
羊城晚报记者 钱瑜 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或将有一些变化。12月21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召开《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4名市民代表、1名设计单位代表,1名街道办代表、1名居委会代表,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代表以及4位相关政府部门代表共13位听证参加人参加了本次听证会。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科科长钟建科称,自2018年6月1日原《意见》颁布实施以来,由于受到“单元业主意愿难以统一”“周边利害关系人反对增设电梯”“审批流程仍然较多”等因素影响,相关增设电梯工作仍然难以快速推进。近两年,随着人口老龄化现象加剧,市民反馈表达希望既有住宅能够增设电梯的意愿和需求不断增加。今年7月,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向珠海市政府请示后,启动了原《意见》的修订工作。 增设电梯手续将简化 据介绍,《指导意见(修改稿)》共设30条。其中,第7条“资金筹措”提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增设电梯,支持探索代建租赁、新增设施有偿使用、各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广告投放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增设电梯的方式和途径。 第八条“简化事项内容”中提及,增设电梯项目无需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供地审批手续,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免予征收地价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增建筑面积作为一个整体由该梯号(幢)全体增设电梯的业主共同使用,不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城市更新、拆迁改造时,业主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第十一条“申请程序”中称,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签订书面协议、编制电梯设计方案,共同提出申请;据介绍,2018年的《意见》倾向于“一票否决”,“只要有一个业主反对,就不会同意增设电梯”,而此次修订后的《指导意见》基于法律的规定,放宽了比例。 审批由“串联”改为“并联” 珠海市人大代表郝晓龙称,市民群众认为增设电梯存在“三难”:业主之间的协调工作难;群众在申报电梯过程中遇到难题;增设电梯所需要的资金,如协调补偿的资金,还有建电梯的资金和日后维护管理的资金存在难题。他建议,政府在增设电梯过程中要发挥主导作用,市级职能部门应承担协调工作,并创新一些模式,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等,让老百姓少操心、少跑腿。 钟建科回应称,本次的修订意见将原来为“串联”的审批改为“并联”,由一个窗口来受理,召集各部门联合审查一次性审批。此外,修订后的《指导意见》在多个地方都表述了居委会、街道办要积极以第三方的名义去协商,包括召开听证会,加强业主自治自理的建设,让业主充分把自己的意愿表达出来。 珠海市政协委员杨向东认为,增设电梯还存在管理难问题,“因为这些都是老住宅,多数没有很规范的物业公司在管理,如果我们有前瞻性的话,安全问题、怎么协调收费、增设电梯后的电费、维护费,这些都需要特别关注。” 修订后的《指导意见》何时实施?钟建科称,“我们争取明年1月份报到市政府。新旧政策衔接的问题,总体原则是方便群众,已有的资料肯定不会重复提供,程序不重复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