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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审结全国首例认定人工智能生成文章构成作品案

入选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1月14日        版次:ZA13    栏目:    作者:

    

  羊城晚报讯 近日,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发布。评选出来的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在内的十个案件,均为过去一年具有重大影响力、社会广泛关注、审判结果具有重大突破、对公序良俗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的案件。其中,深圳南山法院审结的一个案件榜上有名,那就是腾讯诉盈讯科技侵害著作权纠纷案——首例人工智能生成文章作品纠纷案。

  2018年8月,腾讯公司在其网站上首次发表了标题为《午评:沪指小幅上涨0.11%报2671.93点 通信运营、石油开采等板块领涨》的财经文章,末尾注明“本文由腾讯机器人Dreamwriter自动撰写”。同日,盈讯科技在其运营网站发布了相同文章。腾讯公司认为,涉案文章作品的著作权应归其所有,盈讯科技的行为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2020年1月,南山法院审理认定,涉案文章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文字作品,是原告主持创作的法人作品。

  南山法院承办法官周灵均表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开始应用于新闻撰写、绘画、诗歌写作等领域,有关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问题引起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深入探讨。本案具有一定的开创性,“将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备独创性的人工智能生成物认定为作品并予以保护,符合著作权法激励创作的立法宗旨。一方面,有利于帮助人们了解人工智能和人的关系,激励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来进行创作;另一方面,能合理分配涉及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商业利益,助益人工智能产业的良性发展。”周灵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