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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重建农田工具房可领市级补贴资金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3月04日        版次:DA13    栏目:    作者:秦小辉

    

  羊城晚报讯 记者秦小辉报道:3月3日,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发布《东莞市农田工具房重建市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提出,市财政设立的农田工具房重建市级补贴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园区、镇(街)认为确有农业生产需要,并符合重建条件的农田工具房的重建工作。

  记者了解到,东莞市农田工具房重建市级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万元,其中市统一按不高于集装箱造价标准(1.6万元/个)按比例对单个农田工具房进行补贴(已获得市级补贴的不得重复申请)。如农田工具房实际造价低于造价标准,则按实际造价按比例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常平、道滘2个试点镇补贴:每间农田工具房市级补贴资金比例为25%,最高补贴资金不超过4000元;非试点园区、镇(街)补贴:每间农田工具房市级补贴资金比例为20%,最高补贴资金不超过3200元。

  补贴如何申报?审核程序如何?根据办法,市农田工具房重建市级补贴申报需待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通知后,由各园区、镇(街)开展资金申请工作。然后,由村(社区)对园区、镇(街)验收通过的农田工具房逐个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汇总填写相关表格资料上报园区、镇(街)农业部门。

  再经镇级农业部门初审后,由相关村(社区)将拟补贴情况在所属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由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最后会同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达至相关园区、镇(街)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