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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欧阳志强、通讯员佛农宣报道:3月2日,佛山市委农办公示2021年佛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单位名单,全市共有20个村(社区)入选。据悉,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3月2日至3月9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来函、来电等方式向市委农办反映。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从2019年起,佛山连续三年(2019-2021年),每年启动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并力争到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三批共6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标准包括组织振兴、生态振兴、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五个方面。最终入围建设单位,凡建设投资概算超1500万元的,市财政将予以每个村1000万元的建设资金支持。 记者了解到,2020年11月上旬,市委农办按照计划发布了《中共佛山市委农办关于申报建设第三批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公告》,开展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单位遴选工作。全市各个村(社区)积极响应,踊跃提交申报材料。 经镇、区逐级把关和审核推荐,全市共有61个村(社区)申报创建2021年佛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市委农办在审阅村(社区)申报资料,实地走访调研,党组会讨论研究和广泛征求各区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甄选出2021年佛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单位,共20个村(社区)。其中,禅城区2个,包括南庄镇紫洞村、南庄镇湖涌村;南海区5个,包括里水镇鹤峰村、狮山镇狮南村、九江镇上西村、西樵镇爱国社区、西樵镇新田村;顺德区7个,包括伦教街道羊额村、伦教街道三洲社区、伦教街道霞石村、伦教街道熹涌村、伦教街道常教社区、勒流街道江义村、勒流街道稔海村;三水区3个,包括西南街道五顶岗村、云东海街道石湖洲村、乐平镇源潭村;高明区3个,包括荷城街道范洲村、明城镇明阳村、更合镇水井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