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区外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总计划10%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4月13日        版次:FA13    栏目:    作者:张闻

     顺德北滘民办学校——美的小学的老师在和孩子互动(通讯员供图)

  

  羊城晚报记者 张闻

  

  近日,《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佛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征求意见。《实施方案》指出,对一贯制学校中自愿选择小学初中贯通培养,且具有本校小学学段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拟按本校初中招生计划数50%,首先进行直升录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所在区招生

  

  根据《实施方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全市统一招生平台、统一招生范围、统一招生对象、统一招生方式、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流程。各区制定本区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所辖学校招生计划编制、招生报名、资格审核、信息公开、随机摇号、结果公示公布等工作。佛山市教育局监控招生过程,核定公布市直学校招生计划,审核区辖学校跨区招生计划。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招生启动后正式设立、当年开办的学校)全部纳入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和数据共享平台(以下称“招生平台”)管理。所有民办学校的招生全部通过平台录取。当年8月15日(含)前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当年不得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所在区招生,市直学校招生计划不少于50%面向所在区招生。各辖区学校在保障宿位的前提下,根据学校申请,经市区教育局按管理权限核定,可预设不超过招生总计划10%的计划数面向区外招生。经批准,学校也可全部招生计划均面向所在镇街招生。

  

  小升初直升需要6年连贯完整学籍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实施方案》提出,对一贯制学校中自愿选择小学初中贯通培养,且具有本校小学学段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按本校初中招生计划数50%,首先进行直升录取。意见稿也给出了具体界定办法。其中,2021年4月1日(含)后新设立或合并的一贯制学校,纳入招生平台招生后第一个秋季学期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毕业时起具有直升资格。在当年招生启动后至8月15日(含)前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新设立或变更学校,通过招生平台征集志愿录取。

  不过,2021年3月31日(含)前设立或变更的一贯制学校,具有六年级一年完整学籍的2021届毕业生、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具有该校学籍的其他年级在读学生,毕业时视为具有该校直升资格。此外,2020年已批准的小学对口幼儿园直招截止至2023年,相关幼儿园2021年3月31日前已在读的小班以上幼儿毕业时具有对口直招资格。

  

  严禁提前承诺“掐尖”

  

  《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招生管理。其中,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超规模、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不得隐瞒招生计划,在正常招生后通过扩班或增加班额中途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各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应当严明招生纪律,严禁利用违规技术手段和补录过程“掐尖”或变相“掐尖”招生,不得进行计划外招生,不得二次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超班额插班转学和超办学规模扩班招生,严禁通过转学、插班、扩招、提前承诺录取等提前掐尖招生。市、区教育部门根据招生平台录取名单审核学生学籍,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中小学入学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核减招生计划、取消跨区招生资格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