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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园报道:近日,盐田区人民政府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盐田综合保税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市率先落地实施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改革,高效落实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任务。 据了解,早在2020年11月,盐田区就启动了盐田综合保税区管控单元的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选取盐田综合保税区为试点区域,积极探索开展盐田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试点改革。结合评价成果和辖区实际,盐田区委区政府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并形成了《实施意见》,同时制定了《盐田综合保税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经征求各方意见并完善,2021年3月,经盐田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审议通过。至此,盐田区成为深圳市第一个落地印发实施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的行政区。 《实施意见》根据盐田区产业布局及发展情况,结合深圳市“三线一单”的编制成果,提出了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具体改革举措,对盐田综合保税区内四大产业10个行业企业豁免环评手续,并制定具体行业环境管理要求作为企业实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标准和指引。 盐田区此次率先实施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幅压缩企业开办和准入时耗、大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全面提升盐田区营商环境软实力、全方位推进先行示范区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也为此后深圳市全面落实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任务、推广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提供了先行经验。